一般規定
綠化布置應根據環境保護及廠容、景觀的要求,結合當地自然條件、植物生態習性、抗污性能和苗木來源,因地制宜進行布置,合理地確定各類植物的比例與配置方式。
綠化布置應充分利用園區非建筑地段及零星空地進行綠化,利用管架、棧橋、架空線路等設施的下面及地下管線帶上面場地布置綠化,滿足生產、檢修、運輸、安全、衛生及防火要求,避免與建筑物、構筑物、地下設施的布置相互影響。
綠化布置要求
綠化布置,應以下列地段為重點:
——進廠主干道及主要出入口;
——生產管理區;
——受西曬的生產車間及建筑物;
——受雨水沖刷的地段;
——園區生活服務設施周圍;
——居住區。
生產管理區和主要出入口的綠化布置,應具有較好的觀賞及美化效果。
地上管架、地下管線帶、輸電線路、屋外高壓配電裝置附近的綠化布置,應滿足安全生產及檢修要求。
道路兩側應布置行道樹。主干道兩側可由各類樹木、花卉組成多層次的行道綠化帶。
道路彎道及交叉口、鐵路與道路平交道口附近的綠化布置,應符合行車視距的有關規定。
在有條件的生產車間或建筑物墻面、擋土墻頂及護坡等地段,宜布置垂直綠化。
園區建設
園區道路交通建設
路 基
路基設計按貨車總重量800kN~1000kN設計,參照《城市道路設計規范》CJJ37-2012、《公路路基設計規范》JTGD30-2015、《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設計規范》JTGD40-2011執行。
路 面
路面基層設計按《公路路基設計規范》JTGD30-2015、《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設計規范》JTGD40-2011,路面承重根據園區具體情況進行設定,設計通行車輛總重不低于800kN。
——主要道路:主干道道路寬度不少于22m,集裝箱貨車往來頻繁兼卸貨的重要道路寬度不少于16m。
——次要道路:道路紅線寬度不少于12m,其中車行道不少于8m,兩側人行道不少于4m。
——廠房內路面:廠房內車輛通行路面應選用防滑材料做防滑處理。卸貨區路基路面應增強承載力。
配套交通設施
——園區內應有充裕的機動車停車位,滿足小車和貨車的分區停泊需求。
——園區內可增加三維立體減速標線、球面鏡等交通安全設施,以達到安全效果,減速裝置的設置應避免對石材的震蕩性破壞。
供電系統規劃建設
基于用電經濟性考慮,變壓器容量宜按照園區計算負荷的70%選取。
其他供電系統建設應參考《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052-2009和《1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GB50053-2013。
污水處理及供水系統規劃建設
園區污水處理系統應按園內功能分區設計。生產區域分級處理,宜以各生產車間內部分級沉淀池處理與園區污水集中處理相結合的方式解決。對于面積比較大的生產區域按照適度規模的原則分區布局獨立的污水處理系統。車間內排水溝應加蓋,蓋板應便于移動。污水處理廠應充分考慮石材加工的特殊性,簡化工藝流程,實現穩定、經濟運行,廢漿可循環利用。
水源選擇:生產用水應充分采用循環水。以雨水、河水或自來水予以補給。
廠房規劃建設
廠房檐口高度宜以9.2m設計建設。
廠房跨度宜以24m設計建設。
柱距宜為8m。
一般地面承載力不低于50kPa。
行吊軌頂標高宜按7.5m設計,行車服務長度應小于75m,共軌行車同時行走數量應少于4臺。
受風災影響地區的石材加工企業廠房建設時,四周應合圍作防風布置。
降雪地區的石材加工企業在廠房建設時,屋蓋系統應綜合采取加固支架結構、增加房頂坡度等措施,房屋頂宜采用東西向面坡,防止積雪壓塌。
為滿足生產需求,寒冷地區石材加工企業宜在車間內部設置取暖設備,有條件的園區可統一供暖。
廠房可雙層設計建設。
安全生產
總 則
安全生產要求參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6-2010、《用電安全導則》GB/T13869-2008、《石材加工生產安全要求》JC/T2203-2013等相關標準的規定。
生產安全
特種設備的管理應滿足以下要求:
——應年檢且有維保單位;
——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
——吊車運行應考慮安全距離并采用安全措施;
——宜購買保險。
用電安全除應遵守《用電安全導則》GB/T13869-2008外,石材加工過程中,應防止生產用水引發的用電事故。
石材排架應滿足以下要求:
——石材排架材質宜采用優質鋼材;
——石材排架寬度及高度應不低于1.2m;
——石材排架間距宜在0.45~0.5m之間。
板材堆碼應滿足以下要求:
——花崗石板材的堆放高度應不超過寬度的2倍;
——大理石板材堆放斜度不大于15°;
——石材板材堆碼應預留安全通道,且不少于1.2m。
——寒冷地區宜將石材置于室內。
應加強膠水使用的規范和管理,在生產車間使用膠水工段應有嚴格的操作規程,并對易燃易爆化工產品的存放按照危險品規定保管。
寒冷地區石材企業明溝設計應位于廠房內,并增加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噪 聲
企業廠房內宜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消聲、隔音、隔振、阻尼等控制噪聲設備。
最大噪聲控制在65dB以下。
噪聲的檢測分別在晝間、夜間兩個時段測量。夜間有頻發、偶發噪聲影響時同時測量最大聲級。
消 防
園區內生產加工區域消防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執行。
園區內生活辦公區域消防按照《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2001執行。
按照國家標準《消防安全標志第1部分:標志》GB13495.1-2015設置消防安全標志。
應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及地方消防管理條例,并結合園區的火災危險性,針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特點進行合理的配置。消防栓箱不宜設在車間內;在生產區外應設地樁式消防栓,并配備消防車。
職業衛生防治
按照《石材加工工藝防塵技術規范》AQ420-2012及《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執行。
職業衛生防治工作應符合以下要求:
——應主動申報;
——衛生防治應做到資料完善,檔案齊備;
——應配齊專兼職管理人員;
——嚴格按照相關標準和規范定期體檢:
——個人防護工具應配備到位,并嚴格監督佩帶執行情況。
清潔生產
園區內企業清潔生產管理
園區內企業清潔生產應符合中國石材協會標準《石材行業清潔生產技術規范》CSBZ001-2003的規定。
園區環境管理
園區應建立污水處理系統,具備一定的監測能力。
園區應設置統一的固體廢物的收集和處置系統,并有防止揚塵、淋濾水污染、水土流失的措施。
園區應建立完善的應急預案。
園區應建立健全專門環境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管理人員,開展環保和清潔生產有關工作,并負責對各種環保管理制度的落實和實施。
園區管理與服務
管理服務機構
園區內應設立專業運營與管理服務機構,宜采用信息技術,創新營銷服務方式。
人力資源配置
物業服務企業應根據園區的具體情況及合同約定,配備管理及服務人員和相應的服務設施。
服務人員應取得相應的物業服務從業資格證書或崗位證書,專業技術、操作人員應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證書或職業技能資格證書。
基本物業服務
園區應設立統一的設備維修保養部門,確保供電、供水、污水處理等公共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
提供全天候的公共秩序維護服務和安全防范服務。
提供規范的環境保潔服務,為客戶提供整潔、衛生、安全、美觀的環境。
提供綠地養護服務,保持區域整體的景觀效果。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園區實際情況,對影響園區公共環境的各項環境因素進行識別和控制,制定環境管理措施。
對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并組織實施培訓、演習、評價和改進,事發時按規定途徑及時報告客戶和有關部門,并采取相應措施。
環境保護管理
建立節能和廢棄物控制的制度,通過宣傳等形式向園區內生產加工企業和相關方傳達環境管理意識,減少環境污染、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
對公共區域和業戶日常垃圾、廢棄物集中收集,交由具備專業許可的處理單位統一清運、處理。
監督園區內業戶按國家規定做好化學危險品的儲存、處置,發現違規處置行為時,應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并根據應急預案組織好應對工作。
信息及檔案管理
園區應加強數據的采集與管理,包括貨物進貨統計、出貨統計、工裝統計、家裝統計、貨品分類統計。
園區應建有物業檔案管理體系,有較完善的物業管理檔案制度,物業承接驗收資料、園區及其配套設施權屬清冊資料、設備設施維護管理資料、客戶信息資料、日常管理資料完整規范。
來源:中國建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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